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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公告

时间:2017-04-07 12:03   来源:Admin5

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、改善投资环境,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,做好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(以下称联合年报)工作,根据《商务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质检总局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商资函[2017]130号)要求,本市从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  一、申报企业
 
  2016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,应在申报时间内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。
 
  2017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,自下一年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。
 
  二、申报时间
 
  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。
 
  三、申报方式
 
  网上申报。申报企业登录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”(http://lhnb.mofcom.gov.cn/),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具联合年报回执。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、财政、税务、质量技术监督(市场监督管理)、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。
 
  为确保联合年报数据填报的质量,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申报工作,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。
 
  四、结果公示
 
  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,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应向社会公示的,将通过 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应用”( http://lhnbgs.mofcom.gov.cn )向社会公示。企业亦可关注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(见文后),及时查询公示情况,并可进行在线咨询。
 
  五、缴费
 
  企业在联合年报中无须缴纳任何费用。
 
  请各相关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联合年报工作,按时填报。
 
  特此公告。